关于举办新树大成立20周年、建校36周年诗歌、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展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4 点击数:
作者:王雷雷|编辑:曾晓江

为了庆祝新树大成立20周年,回眸建校36周年,充实“五大书院”新载体,推进树大“民办名校”的建设目标,提升两校区的文化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颂全国人民齐心抗击新冠疫情、勇夺胜利的事迹与精神,特向全校教职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开展征集诗歌、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计划在11月校庆日前后举办诗歌、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征集暨第三届学校教职工诗、书、画、摄影作品展系列活动,希望大家踊跃参与。

一、作品征集内容要求

着重反映新树大成立20周年以来,学校的发展与变化;抗击新冠疫情中涌现的可歌可泣的人物与事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爱校的热情等内容。用各种不同的艺术形式歌颂祖国、热爱学校、畅想未来,体现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精神风貌。

二、征集作品形式要求

1.诗歌作品:紧扣主题内容要求,题目自拟,可以古体诗、近体诗、词赋、自由体,字数不限。

2.书法作品:紧扣主题内容要求,每幅尺寸不大于长2.5米,宽1.5米。

3.绘画作品:紧扣主题意境要求,画法不限,如国画、素描、油画等均可以,尺寸同上。

4.摄影作品:紧扣主题意境要求,黑白、彩色均可,同时交纸质和电子版,其电子版格式为JPEG,可单幅或组照。组照尺寸同上。

5.作品要求今年以来的原创作,不存在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纠纷,文责自负。

三、征集范围与时间

1.征集作品人员范围:全体树人诗社、学校星翰书画社、春泥书画社、老干部业余爱好者、部分学生社团成员。

2.征集作品时间:9月23日—10月20日。

3.每人可选送最具代表性的诗歌、书画、摄影作品1至5首(幅),供展出选用。

4.作品报送:严伟伟 电话:13656683232,88299002

四、系列活动时间

1.诗歌或书画作品欣赏。10月下旬,请相关专家讲座、欣赏作品。

2.诗、书、画、摄影作品展。11月校庆前后,在杨汛桥校区展出。

3.树大“两桥”诗、书、画、影雅韵晚会。12月下旬,在杨汛桥校区举行新树大20周年,建校36周年“树大诗歌、书画雅韵”晚会。

4.部分作品赠送图书馆惠存或在杨汛桥校区园区挂展,11月下旬。

5.制作2020年树大诗歌、书画、摄影作品集。12月底完成。

具体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活动主办与承办部门

活动主办:浙江树人大学工会(离退办、妇联)、社会合作与服务处;

承办:树人诗社、星翰书画社、家扬学院、图书馆等。

浙江树人大学工会

社会合作与服务处

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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