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校历,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1、放假时间:4月3日-4月5日,共3天;
2、值班安排:节假日期间,校领导、各学院(除马院、创业学院)、党办校办、学工部(校团委)、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均需要安排人员在岗值班,其他部门做好电话值班,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3、两校区图书馆正常开馆;
4、各学院、部门要继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按照相关要求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请全体师生员工做好自我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