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我校创业产业园项目入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1 点击数:
作者:谢凌云|编辑:学校办公室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即日起开始启动2019年度申请入住创业园区的遴选活动,现就入驻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区入驻类型及条件

严格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创业产业园管理办法》(浙树大创〔2017〕01号)执行。

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含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符合我校学科与专业发展方向。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融合,鼓励优秀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在校级(含)以上创新创业计划大赛中获奖的优秀作品转化为大学生创业项目,这些项目将给予优先考虑。餐饮食品、电子游戏室、网吧等项目不得申报。

二、入园申报程序

1.创业团队提交《浙江树人大学创业产业园项目入驻申报书》、商业计划书和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每个团队至少有一名校内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2.校创业学院育成中心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创业项目、创业团队进行评审,按评审评分择优入驻;

3.评审入围的创业团队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入驻;

4.入驻园区创业团队学习创业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

5.入驻园区创业团队与校创业学院育成中心签署《入驻协议》、《入驻承诺书》、交纳入驻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6.入驻园区创业团队需对经营场地进行必要的装修装饰;

7.团队正式入驻创业产业园开展创业活动。

三、申报时间安排

1.3月6日——3月20日,创业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浙江树人大学创业产业园项目入驻申报书》、商业计划书、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等),学院初审盖章。3月21日各学院汇总后将电子材料打包发至1498683239@qq.com,并将纸制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北校区11号楼创业学院211办公室。联系人:龚德平老师,联系电话:88297219(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并请学院把关,不接受学生单个前来交材料);

2.3月22日--3月27日,校创业学院育成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筛选(进入复审的团队,会以短信通知)。

3.3月28日--31日,进行现场答辩等复审,经校创业学院终审后在校园网、“大树下1984”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官微、“创树大”创业学院官微、学生事务中心“两微”等平台进行公示;

4.4月1日--4月5日,校创业学院育成中心组织最终入围项目办理入驻创业产业园相关手续。

四、入园项目待遇和要求

1.在入驻协议期内,校方不收取房屋租金。电费按实际产生向入驻团队收取,另收取每学期物业管理费1000元(一年2个学期,每学期开学初上交物业管理费,由校创业学院代收上交计财部门)。

2.校方收取入驻保证金1000元,在收到保证金起即日内,提供正常所需的水、电等服务。租赁期满所有费用结清后,无违反园区相关规定,保证金将无息退还给入驻团队。

3.校方对入驻园区的创业项目进行指导,帮助优质的入驻团队聘请校外指导教师、法律顾问,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政府相关部门优惠政策支持等。

4.校方制定管理办法,完善考核评价,定期对入驻创业项目团队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供学分认定等支持。

5.校方严格管理考核,建立清退制度,对于经营不善、管理混乱、不遵守园区规定的项目进行清退;建立孵化成功企业退出机制,指导优秀企业申报相关基金,为成熟企业提供促进其进一步成长的支持和帮助。

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创业学院育成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龚德平老师 联系电话:88297219。

浙江树人大学创业学院

2019年3月6日

上一条:浙江树人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春季语言培训招生简章

下一条:新一轮行政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维保单位名单公布

最新更新
热文排行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