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浙江树人大学发展历程中老照片、影像资料及物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08 点击数:
作者:马顺林|编辑:曾晓江

全校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各届校友:

三十五载栉风沐雨,三十五载砥砺奋进,浙江树人大学即将迎来35岁的生日。纵使,春去秋来,星移路转,我们仍然无法忘记那些永恒的瞬间,它们是专属于我们树大人的共同记忆,不仅凝固于纸上,更凝固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为真实再现树大人艰苦创业的奋斗足迹,更好地挖掘、搜集校史资料,丰富校史馆藏品,全面反映学校发展历程。值此35周年校庆之际,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各届校友及关心关怀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反映建校以来我校校园变迁创业奋斗故事(含原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浙江省轻工业学校、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浙江勘察工程学校)的老照片、影像资料、老物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1月8日

二、征集对象: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

三、征集时间跨度:1984年至2019年

四、征集内容

(一)老照片或视频资料

1、反映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和精彩瞬间;

2、反映学校的人物、场景,职工个人家庭与学校变迁息息相关的纪念意义的照片或视频资料;

3、记录学校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的照片或视频资料;

4、记录学校各个发展时期校园建筑、校园面貌的照片或视频资料;

5、记录各时期师生在校工作、学习、文体生活、政治学习的照片或视频资料。如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场景、集体活动照等;

6、富有时代特色的学习用品、学习资料、生活用品照片;

7、表现师生情、同窗谊、个人风采的照片或视频资料;

8、特色毕业合影、毕业证书等照片或视频资料;

9、其它能反映学校面貌和历史变迁的照片或视频资料。

(二)实物

建校以来学校使用过的,有一定纪念意义的文件、纪念册、仪器、教具等物品。

五、征集要求

1、照片内容真实,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但不得修改原始影像,组照可前后对比或独立组成系列,以便能更好地反映学校历史发展的变迁。

2、照片需提供原图,数量不限,每人可提供多张。老照片既可以报送原件或底版,也可以进行扫描转化为电子版,电子版的像素不低于3M。报送的老照片需要返还的请在说明中注明。(作者如有特殊要求、希望、建议,请一并附言);

3、在提供照片的同时做好照片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内容等。

六、联系方式

1、电子照片请发送至邮箱:3177004131@qq.com

2、实物照片请邮寄到:浙江树人大学办公室(杭州市舟山东路19号)(邮编:310015)

收件联系人:陆玲娟、董吉丹

联系电话:0571-88297014

向学校捐赠上述资料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将颁发纪念证书,捐赠的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永久妥善保存。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资料,学校将提供方便。

请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相互转告,积极支持!再次感谢大家对学校的支持与帮助,相信树大的明天更美好!

浙江树人大学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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