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4号)精神,现将拟调动的李森同志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森,男,汉族,1980年2月出生,群众,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11年8月通过公开招聘参加工作,南京艺术学院(工作单位)原聘岗位为副教授,岗级为专技七级,现该同志因个人意愿,拟调动至浙江树人大学工作,拟聘岗位为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拟聘岗级为专技四级。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上述拟调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树人大学纪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1-88297019。
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江树人大学人事处
2021年10月11日